官方发布!十堰市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

摘自:十堰市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 2024-02-29 1769

近日,从权威媒体获悉,我单位为 2024年年度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

服务内容

具有十堰市户籍(含本市居住证、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0-14岁提供有效诊断证明且符合相应项目具体要求的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类项目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简便型辅助器具,由康复医师、辅具适配技师评估患儿身体状况,提出适配方案,在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


申请程序

一、申请与审批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残联申报。监护人完整、如实填写项目申请审批表,属地残联审核救助儿童基本信息,按照诊断结果纳入审核救助项目。

二、评估与取型

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户籍地残联已审批项目申请审批表到定点机构进行评估,同时把救助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已审核的项目申请审批表、盖章病情诊断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儿童1寸证件照、残疾证)交至定点机构后取型制作。

三、适配与交付

定点机构辅助器具制作完成后通知监护人带患儿适配,并按照康复救助项目审核资料标准留存患儿适配辅助器具前后对比照。

四、资料留存与归档

定点机构完成适配交付后,按照康复救助项目审核资料标准整理完整资料两份,一份交至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残联审核,一份定点机构留存归档。


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矫形器)适配

纸质版接收资料要求


1.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1 份

填写内容:基本信息(1~5 行)、申请人签字栏:(自愿申请辅助器具,监护人签名,日期先不填写)

填写要求:填写时不能有涂改或修改


2.病情诊断书:盖章原件 1 份

填写内容:建议适配矫形器


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 份

要求:复印在一页(A4 纸)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申请人页(孩子):1 份

要求:复印在一页(A4 纸)


5.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1 寸):1 张


6.持有残疾人证需复印(盖章页和照片页):1 份

要求:复印在一页(A4 纸)


现场评估取型时需要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证、证件照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申请)

电子版申报资料请扫码填写